去年第23号强台风“菲特”期间,余姚城区大面积被淹。
抗灾期间,一名男子哄抢救灾物资。昨日,余姚法院审理了该案。
掀翻皮划艇抢救灾物资
章某,20多岁,余姚皇山桥村一个体户。
2013年10月初,余姚城区变成了水城。许多居民被困家中,没电、没食物,生活艰难。
为此,余姚政府和其他兄弟县市区,积极调集救灾物资,展开救援。
10月9日,洪水还未退,章某涉水出来找食物。
在皇山桥附近,章某看到两个男子拉着橡皮艇,上面装满了饼干和救灾物资。
拉橡皮艇的两个男子中,一人是当地村民黄某。
章某和很多灾民一起围上去提出购买一些饼干,黄某向大家解释,这些物资是给村里灾民的,自己没权利买卖。
当时,人群中有人起哄说:“不给物资,我们就要抢!”
章某很激动,冲上去作势去抢。黄某着急了,骂了章某几句。
章某气不过,一脚踢向黄某,动手去抢皮划艇。相互推搡中,黄某多次被章某推倒在水中。
后来,章某又将整个艇掀翻,艇上的30箱饼干全部散落水中,周围人一哄而上,将大部分物资抢光。
10月21日,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余姚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被告说,当时好几天没吃的
昨日下午,余姚法院审理了此案。
被告席上的章某,一米七八的个子,身材健壮。旁听席上,坐满了他的亲戚朋友。
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章某提起公诉。
章某陈述说,自己当时好几天没吃的,心里有点急。对于自己的行为,当时也没意识到触犯了法律,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被告辩护律师说,章某对于指控的罪名,表示认可。“但考虑到被告当时的困难处境、庭上认罪态度很好,希望法庭在量刑上从轻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在困难时期,大家应该互相帮助,章某却因为个人情绪,起哄闹事,造成救灾物资被哄抢。对于这种行为,理应严厉打击。
考虑到被告认罪态度良好,法官酌情判决:被告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章某当庭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