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浪费集装箱空位帮外商带货,最后又是被罚款,又是吃官司。昨天,北仑法院调解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2年7月,江西一家服装公司向宁波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男式长裤。海关查验后发现,这批货里竟然有几十箱“山寨货”,其中3000多条牛仔裤盗用了著名牛仔裤品牌“李维斯”商标。经李维斯系列商标权利人美国利惠公司(下简称“利惠公司”)的申请,海关扣留了这批货物,并在去年对这家服装公司作出罚款处罚。
事情到这里还没完,今年,利惠公司认为服装公司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又向北仑法院起诉,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
被起诉后,服装公司老板直跟法官喊冤枉:“这批假货根本不是我的啊,我没侵权,是帮那个非洲客户背黑锅了!”
据老板说,当时自己公司的长裤要出口,装箱后发现集装箱里还有空位,这时有个坦桑尼亚客户来联系,说刚从义乌买了几十箱裤子,想以服装公司的名义一起拼箱出口。想想集装箱空着也是空着,赚点运费也好,自己没仔细看货就同意了,直到被海关查获才知道那些都是冒牌货。为此公司还报过案,但因为客户身在国外等原因,没有立案。
“我们公司只是顺带着帮他运货,卖是他们去卖的,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怎么能说我侵权呢,他那些裤子里还有其他牌子的假货呢,要是一家家都来告,我都好破产了。”老板很委屈。
法官问老板有无证据证明自己所说,老板一脸懊恼,说当时都是口头约定,没签什么协议。
考虑到这批假冒的“李维斯”在报关时就被扣押,服装公司并没有从中获利,利惠公司也没有遭受实际损失,法官希望双方能各让一步。
昨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服装公司一次性赔偿利惠公司10万元。
法官介绍,这起事件中,即便服装公司确实对假货不知情,但货物毕竟是以公司名义出口,他们还是要承担相应的商标侵权责任。宁波大大小小的外贸公司很多,出口时一定要谨慎审查装箱货物,以免为他人的侵权行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