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无巧不成书,当“巧事”落到韩先生和武先生头上时,成了麻烦事。
宁波人韩先生50多岁,做点小生意。
去年年底,他有一笔2万元的货款要汇给客户,发现手头有客户的两个银行卡号,便打电话询问对方要汇进哪张卡。因为双方一直有生意往来,客户只简单确认了卡号后三位。
几天后,客户说没收到货款,韩先生一查网银才发现,钱汇错了,对方的银行卡号和客户卡号的后三位一模一样。
韩先生通过银行联系得知,收到2万元的是武先生,武先生30多岁,也是个生意人。
韩先生联系上武先生时,武先生对他一通抱怨。
原来,那段时间武先生在帮一个客户看投资项目,客户正犹豫要不要接手,那天武先生收到2万元汇款,以为客户同意接手了,这2万元是定金。
于是,武先生第二天就去交了定金敲定了项目,后来跟客户一联系才知道,人家根本没汇过钱,也不打算接项目。
“这下好了,客户说我自作主张,不仅项目不要,还说以后不合作了,现在项目‘烂’在我手里,每天都亏钱”,武先生懊恼不已。
韩先生要求他归还2万元,武先生一口拒绝。他认为,要不是韩先生大意打错钱,就没有后面这么多事,自己还是受害者呢。
韩先生觉得,自己只是无心之失,既然你都承认钱打错了,不还没有道理。
武先生提出个方案,既然韩先生也是生意人,干脆由他来接手这个项目,反正2万元已经付了项目定金,就算是钱还了。韩先生哭笑不得,说这项目跟自己做的生意完全不搭界。因为迟迟协商不下,韩先生起诉到海曙法院。
被起诉后,武先生和法官抱怨:“我已经赔进去七八千块了,还不都是因为他打错钱闹的,让我2万元都还给他我不甘心。”
听出武先生话里有回旋余地,法官也趁机劝说韩先生:“毕竟这事是因你而起,他也是个实诚人,如果他不承认钱是打错的,你这官司可要难打多了,你能让就让一步。”
昨天,两人达成调解协议,武先生退还韩先生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