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魔鬼,刘先生就是吃了冲动的亏。
刘先生30岁,家住鄞州银河湾小区。3月11日晚上11点不到,刘先生想到小区门口的超市买点东西,就穿着睡衣,开上现代车出门了。
刘先生图方便,把车停在小区门口慢车道上。买完东西出来,看到一辆白色奥迪车开过来,蹭到了他的车。
奥迪驾驶员当场表示,愿意出400元修理费私了。
刘先生看了看车子被刮掉的油漆,好心疼,觉得修理费至少要500元。
价格谈不下,两人僵持了很久,刘先生很生气,报警。
交警给出了事故责任认定:
奥迪驾驶员不小心刮擦现代车,负事故主要责任;但刘先生违法停车,承担次要责任。
一听责任认定,刘先生马上火了:“凭啥他撞了我的车,我还要担责任?!我气不过,大不了一起进派出所!”
他就打开车门,发动车子,挂了倒挡开始倒车。
交警警告刘先生:“你这种故意肇事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
但刘先生不在意,一踩油门,车子往后一倒,“砰”一声撞上奥迪车,奥迪车右边车身被撞凹了进去。
这一切,都被交警随身携带的摄像系统记录下来。
现在,刘先生涉嫌故意交通肇事,将被调查处理,车子和驾驶证都被暂扣。同时他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产,移交派出所处理。
按照规定,驾驶机动车故意交通肇事,当事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造成重大事故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