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在余姚黄湖监狱往北创业园区内的这个废机油窝点取缔了,现场我们查获了5吨废机油,但没有发现废机油处置现象,案件已移交公安处理。”昨天早上,余姚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上周,本报记者对宁波市内废机油回收乱象再次暗访后,又发现了四处回收窝点。经当地环保、公安、工商联合行动,目前已有三处被取缔,另有一处可能存在现场转移情况,公安已介入调查。□记者华微珍
已实施“污染物申报登记”制度
记者从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获悉,截至2013年9月,目前宁波市境内具备处理废矿物油(危险废物类别HW08)资质的经营单位有九家。
其中,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属于焚烧处置单位;宁波市华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宁波泰合油脂有限公司属于收集单位;宁波大港油料有限公司、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宁波万润特种油品有限公司、象山天丰废油处理有限公司、宁波特种油品厂等五家单位属于收集、利用单位。这些单位的资质情况及经营项目,企业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官网进行查询。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毛工告诉记者,废机油回收并非谁都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废机油应该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置。
废机油有其一定的可利用或再生价值,所以产生单位一般也不会随意丢弃或任意排放。毛工告诉记者,自从去年本报对废机油回收乱象关注后,环保部门也在积极想办法加强监管。今年开始,要求产生废机油的企业单位实施“污染物申报登记”制度,每年一报,理论上是要求产出和转移数量一致。
但一个单位究竟产生多少废机油,监管单位真能掌握到吗?环保部门表示,废机油产生单位若存在“多产少报”现象,一旦被查实,环保部门绝不手软,将依法作出处罚。
市民可拨12369向环保部门举报
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废机油产生单位,必须要与有资质的废机油回收公司签订合同,如果没有合同,那么这些单位在营业执照年审时将过不了关。转移废机油时,还要签五联单,这个要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目前,对于废机油产生单位不按照规定转移废机油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来处罚。环保部门表示,废机油非法回收、非法处置的情况,一直是环保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一旦发现有非法收购废机油行为,必定进行查处。市民若发现身边有这种情况,也可以通过12369向环保部门举报。
“废机油回收乱象的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从源头抓起,也就是从废机油地下非法处置单位查起。”毛工强调,只有从源头上来整治才能有效遏制乱回收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