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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加装马达 出车祸被认定为机动车

  慈溪人老王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他有一辆人力三轮车用来运输农物。为了图省力,他也学别人样给三轮车安装了一组电动马达。不过一场交通意外让他很后悔,因为车子改装了的缘故,这辆三轮车被交警定性为机动车,从非机动车升级为机动车,老王为此要承担更多的事故责任。近日,慈溪范市法庭的法官给老王算了这笔账,老王为此要多赔1万元。

  老王的这辆三轮车是早几年前买的,用脚踩的那种,平时主要运送农具或者农产品。用了一段时间后,看别人的人力三轮车加了电动马达后能跑得快,于是他也拿到修车行改装了一下,增加了一组电动马达,车轮也加粗了。

  可2012年4月的一天清晨,老王骑着这辆三轮车行驶至龙山镇龙镇大道一道口处时,因转弯过快与丁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丁某受伤倒地。事故发生后,丁某被送往宁波第七医院手术治疗,花费手术费、医疗费等共计7万余元。

  这次交通事故,根据老王改装后三轮车的动力、时速等综合情况,交警认定这辆三轮车为机动车,王某构成了无证驾驶,且未按规定对所驾机动车定期进行技术检验。交警认定,老王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丁某负事故次要责任。2013年8月,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丁某一纸诉状将老王告上法庭。

  近日,法庭审理后判决,老王对丁某的损失承担75%的赔偿责任,这比他使用非机动车肇事多赔偿1万元。

  交警提醒,擅自改装的车辆存在技术隐患,而且这种被改装的人力三轮车性质已经从非机动车辆变为机动车辆,一旦肇事就要承担机动车所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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