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从事电焊作业,引发工厂大火,造成巨额财产损失。昨天,慈溪消防大队通报说,2月28日发生于杭州湾新区的一起人为火灾,造成300余万元财产损失,经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已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2月28日中午12点多,位于杭州湾新区滨海大道的浙江奔多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500平方米(本报于3月1日报道)。因火势猛烈,市119指挥中心调集慈溪、余姚、江北7个现役消防中队以及新浦、崇寿等8个专职消防队,22辆消防车100余人前往火场扑救。5个小时后,大火才被彻底扑灭。
据消防部门调查,事发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来到该公司6号厂房的泡沫车间内,在烘房东侧门洞上方电焊铁皮封板,而烘房内堆放的泡沫成品距离该门洞仅20厘米左右。电焊过程中高温焊渣掉落,引燃了烘房内的泡沫等可燃物,由此引发大火。
调查还发现,吴某在未取得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书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而此次事故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作为主要责任人的吴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失火罪。经过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涉嫌失火罪的吴某被执行逮捕,送慈溪市看守所羁押。
据悉,因电焊操作不慎,主要责任人被刑事拘留的案例在慈溪市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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