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离婚后探视女儿受阻,一男子就想着法子给前岳父找点麻烦———向法院状告前岳父打坏了他的“高档眼镜”,要赔2000多元的维修费!法官调查后发现,这名男子提供的证据———维修费发票,上面的金额居然是经过涂改的。
几天前,曹先生拿着一张眼镜维修费发票来海曙法院立案。他起诉的对象是前岳父钱先生,起诉理由是一年前钱先生一拳打在他脸上,损坏了他佩戴的眼镜,他花了2000多元的维修费,要求赔偿。
诉前调解时,法官联系了钱先生。钱先生一听就叫:“不可能!修理费绝对没有2000多元,我们去派出所做过笔录的,你们可以去调笔录……”
听完钱先生义愤填膺的陈述,法官大致了解了一年前的那起纠纷起因。当时,钱先生的宝贝女儿钱女士刚给他生了个大胖外孙,本来是喜事一桩,偏偏这时钱女士发现丈夫曹先生疑似出轨,夫妻感情破裂闹起了离婚。竟敢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受气,钱先生愤愤不平,在一次冲动之下对曹先生动了手。
随后,法官查阅了相关资料,又仔细比对曹先生提供的证据———手写的维修费发票,发现发票金额有涂改的痕迹。
曹先生为什么要涂改发票金额?又为什么在事情过去一年才来起诉呢?法官意识到曹先生的目的不是要前岳父赔钱这么简单。
果然,经过几次“交锋”,曹先生瞒不过法官,承认了自己涂改发票金额的事实,他把35元的修理费改成了2035元,并吐露了上法院的原因。
原来,曹先生和钱女士离婚的时候,孩子被判给了女方。虽然法律规定曹先生有探视权,但这一年来,曹先生觉得自己探视孩子的过程总是那么不顺当。
他说,虽然前岳父没给他吃闭门羹,但时间总是那么不巧,他去的时候孩子不是因病去医院了,就是有别的理由不在家。
渐渐地,他就觉得前岳父和前妻是故意制造障碍不让他探视孩子,心里憋了一股气,就上法院想给前岳父找点麻烦。
法官向曹先生告知了伪造证据的相关法律后果。昨天,曹先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撤了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