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是安徽人,二十刚出头,年轻漂亮,原本在宁波和义大道一家奢侈品店工作。
去年上半年,她在江东的一家工商银行偶遇“60后”老乡老翟。当时,老翟取了一大笔现金,包里塞不下,拿在手上又怕不安全,正急得满头汗。
出于好心,小李将手里提着的购物袋给了老翟,老翟被小李的美貌和善良深深吸引,随后展开了疯狂的追求。
在几十条短信交流后,小李了解到,老翟在宁波闯荡已经很多年了,还自己开了家小公司。
老翟的追求让小李颇有成就感,她提出让老翟汇款5万元证明其人品,老翟依约照办,并盛情邀请小李到其经营的公司工作,还许诺了高额的工资及年底分红。
小李考虑再三,辞去工作,进入了老翟的公司。
但到了去年10月,老翟发现,原来小李一直在与另一个小伙子偷偷交往,感觉受骗的他,想要回那5万元“人品费”。
老翟先是让小李写下一张5万元的借条,并承诺,如果小李认真工作到年底,就将借条返还。但是,没过多久,老翟就找借口辞退了小李。
今年3月,老翟拿着借条起诉至江东法院,要求小李归还5万元借款。
庭审中,小李一直强调这5万元,是老翟用来证明其人品的,算是老翟赠予自己的钱。而且借条上写的5万元,是老翟许诺的年底分红,老翟曾口头答应过,只要她愿意在老翟的公司做到年底,就不再追讨那5万元“人品钱”,将这笔钱当做分红给她。
昨天,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小李答应归还老翟4万元。庭后,小李表示自己非常后悔,现在工作没了,还要还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