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宁海法院公布了一组数据,2013年至今,宁海县人民法院办理的90后离婚案件就多达42件。即便是1990年出生的,到如今也就只有24岁。宁海法院法官针对90后离婚纠纷案件,进行了一番详细地分析。
□通讯员余亚亚记者郑振国实习生郭传太
案例一
感情大过天婚后摩擦闹离婚
90年出生的小黄是宁海本地人。2005年,在校读书时,认识了比自己大2岁的学长何某。渐渐地两人互生了好感,3年后确立了恋爱关系。
小黄称因当初年轻,没考虑清楚就和何某同居了。2009年,小黄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儿子。一年后,两人在民政局登记结婚。
但好景不长,小黄渐渐地发现何某经常酗酒、夜不归宿,多次劝说也未改善。后来,何某做生意失败,性格就变得越来越差,常常不顾家。
2013年7月,两人因琐事大吵了一架,之后便一直分居生活,儿子由小黄带着。今年年初,小黄向宁海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并要求孩子由自己抚养。
庭审过程中,何某称:“我和小黄在一起有8年多,在此之前我确实做得不好,现在我也知道错了。小黄说我不顾家,是因为我一直在外做生意,疏忽了。我不同意离婚,夫妻间偶尔争吵是有的,还是希望小黄能够给我一次机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过自由恋爱,感情基础较好,婚后虽有摩擦争吵,但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故对小黄要求离婚的诉请,判决不予准许。
案例二
奉子成婚感情不和终离婚
小沈,女,1991年出生,宁海人。2008年,17岁的小沈认识了26岁的葛某,两人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2009年初,小沈意外怀孕了,眼见着肚子一天天变大,两家人便给小沈和葛某操办了婚礼,在村里摆了酒席并举行了结婚仪式。因当时小沈刚满18周岁,还未到法定婚龄,所以两人暂未登记。直到女儿已经2岁半,小沈和葛某才到民政局登记结婚。
但是今年年初,小沈却来到了宁海法院,要求与葛某离婚,并要求女儿由葛某抚养。小沈称,两人在一起没多久就匆忙结婚生育,夫妻感情薄弱。自从女儿生下来后,葛某对她更是漠不关心。两人常因琐事发生争吵,葛某有时甚至会大打出手,让她伤透了心,后来她就带着女儿住回了娘家,两人分居多时。
而葛某也同意离婚,但他说由于自己现在生病,无力照顾女儿,要求孩子由小沈抚养。最终,此案调解成功,双方自愿离婚,女儿由小沈抚养,葛某则每月支付300元的抚养费。
案例三
闪婚闪离聚少离多欲离婚
小卢,1992年出生,宁海人。2013年正月,经媒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大5岁的俞某。媒人称俞某家有三套别墅,一家理发店,经济条件不错。而小卢面容姣好,俞某也十分喜欢。于是,一个月后,在双方家长的催促下,小卢和俞某到民政局登记结婚。
登记后第二天,俞某便去了外地打工,小卢虽跟了过去,但没住几天便回来了,之后两人一直没有一起生活过。
虽然小卢偶尔会去公婆家住,但因两人还未办过酒席,家人觉得小卢住在那儿名不正言不顺,于是又让她住回了自己家。
转眼到了2013年底,双方开始着手准备拍婚纱照,补办酒席。但是,等到拍婚纱照的那天,小卢却没有出现,她解释称是因为没收到俞某发来的短信,不知道要拍照。
这件事好似一根导火索,两家人的意见开始变得越来越多。俞某的父母觉得小卢是在骗婚,要求返还彩礼。小卢的父母则表示俞某家的经济条件根本没有当初说的那么好,觉得自己才上当受骗了。
2014年3月,俞某向宁海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并要求小卢家返还彩礼及金首饰,合计9万余元。但是庭审过程中,小卢却称双方还是有感情的,不愿意离婚。故考虑到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忠告
请长大到足以承受婚姻
再对你爱的人做出承诺
90后的婚恋观念普遍比较开放,且个性明显。兴趣爱好、生活习惯稍有不同,就觉得没有共同语言,婚姻生活出现小矛盾时也不积极解决,动辄就闹离婚,导致婚姻持续时间较短。此外,奉子草率结婚和对物质的过分追求往往也会成为离婚诱因。
遇到如此多的90后离婚案例,法官心中除了一开始的惊讶外,更多一份痛心。法官其实更想说的是这样一句话:“婚姻,不只是风花雪月,还有柴米油盐需要承担,所以无论是80后、90后还是00后,请长大到足以承受婚姻,再对你爱的人做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