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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入刑标准或降低

  3日,国家卫计委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食药总局发布《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介绍、组织实施“两非”行为的,最高可处罚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自9月3日起至10月2日向社会征求意见。

  “两非”加剧人口性别比失衡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不仅剥夺胎儿、尤其是女胎的生命权,对孕妇也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

  孕妇非法鉴定胎儿一般是要男婴,不少鉴定出女孩的孕妇选择流产或者引产。而在非医学需要的情况下,正规医疗机构一般不会为她们做手术。孕妇不得不选择地下诊所,而地下诊所医疗设备差,一些工作人员甚至没有行医资格,一旦孕妇在手术过程中发生意外,很可能发生一尸两命的惨剧。

  “两非”还是导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高位运行的重要原因。2013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6,而国际上通常认为的正常水平为103-107。男性比例高,女性比例少,易导致社会犯罪率升高、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

  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资料推算,目前我国19岁以下年龄段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到2020年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2400万。

  向流动性隐蔽性作案“开刀”

  针对“两非”的隐蔽性,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举报违规行为。对于重点人群,则落实包保责任制,做到孕情早发现、早服务、早管理。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嫌疑人常通过网络发布信息。记者在某大型购物网站搜索“便携B超”几个字,出来百余种可选择产品,价格从5000多元到5万元。这些产品虽然标识用于牛羊猫等动物怀孕检查,但同时又暗示用于“高档动物”,可查腹部、心脏、小器官等。

  对此,征求意见稿中专门规定,食药监管部门应对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实行电子监管码管理;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当核查、登记购买者的使用资格证明,不得将这些专用设备销售给个人和不具有使用资格的单位。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与非法行医常常纠缠在一起。计生、法律界人士认为,应降低入刑标准,对于实施非法引产手术的非法行医者保持高压态势,一旦证据确凿,必须依法取缔黑诊所,严肃追究非法行医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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