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30岁,以前一直在东北老家打零工。今年4月,他接到了一条短信,对方自称姓古,想请陆某到宁波来工作。
几天后,陆某到宁波,与古某相约在镇海一家超市门口见面。古某带来了一位30多岁的女人金某。
古某告诉两人,所谓的工作是去超市偷东西。起初,陆某和金某不愿意,经不住古某的劝说,最终点头。
古某定好方案后,3人分开行动。古某推一辆购物车假装购物,陆某和金某各背一个双肩包进超市闲逛。
古某将货架上的的茅台、五粮液装进购物车,到隐蔽的地方就剪掉报警器,然后将酒塞进另两人的包里。
平安无事离开超市后,陆某、金某将酒全数交给古某,古某给了两人各200元。
陆某和金某觉得原来偷东西原来这么简单,不如离开古某单干一票。第二天,两人再次来到超市,准备如法炮制,被便衣警察抓了个现行。
原来,当天超市盘货时,发现货架上少了5瓶茅台酒、2瓶五粮液,价值1万余元。一查监控,很快就找到了小偷,报了警。
昨天下午,镇海法院已盗窃罪判决陆某、金某各处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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