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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恋爱时要什么给什么分手时讨巨额花销

  “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本以为这只是一句带点玩笑性质的歌词,没想到宁波的林小姐真遇上了。林小姐被前男友告上法院,要求她归还在香港血拼时,当时还是男友的张先生“支援”她的10万元。□通讯员姜栋记者吴依滢

  9月中旬,30多岁的张先生拿着一张10万元汇款凭证到江东法院起诉林小姐。

  张先生称,去年初林小姐问他借了10万元不还。可除了这汇款凭证,他手上既没有借条也没有其他证据。在法官再三追问下,张先生终于说出。原来他和林小姐曾经是男女朋友,两人同居也有近5年了,前2个月分了手。恋爱期间,林小姐花销一直不小,有些是直接刷张先生的卡,不过这些已经没有证据了,他也就不追讨了,但这10万是林小姐问他借的,得要回来。

  不久后,法官见到了打扮入时的林小姐。对于自己花销大,林小姐并不否认。她也表示,自己经常买些名牌衣服、化妆品、奢侈品包包,也因此存不下钱,“不过我的追求者很多,他都是心甘情愿掏钱出来给我买的,不然怎么从这么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啊。况且我们两个同居这么久了,跟两夫妻差不多。”

  这10万元是怎么回事?林小姐说:去年她和闺蜜去香港“血拼”,卡都刷爆了还没逛过瘾,就打电话给张先生说钱花完了。张先生二话不说汇了10万元到林小姐卡上。“我又没说问他借,他自己给的钱说随我花。哼,真的没想到现在分手了,他竟然给我出这么一招!行啊,他说我借钱,那把证据拿出来啊!”

  由于张先生手头仅有一张汇款凭证作为证据,无法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张先生满脸无奈:“借条这种东西这么伤感情,我怎么可能让她写啊。事已至此,看她良心好了!”

  最终,在法官调解下,林小姐答应返还3万元,张先生也表示了认可。昨日,两人达成了和解。

  -法官有话说

  情人间分分合合,感情好时自然什么都无所谓,感情不好了相应的财产纠纷就会不断产生,所有人都应在感情关系中具备一定的防护意识,对于是自己借款给他人的事实就应不惧情面让对方出具借条,毕竟感情这事是会变化的,理智仍应不容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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