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与姚某是多年的好朋友,亲如姐妹,正是因为这层关系,当初姚某向夏某借了19000元,夏某也没好意思让姚某写份借条。而今姚某耍赖不还钱,夏某无奈闹上法庭。昨天,余姚法院泗门法庭审理了此案。□通讯员陈文铮记者华微珍
碍于情面没有要借条
今年6月,姚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夏某借款共计19000元,因两人关系好,且借款数额较小,夏某没好意思让姚某出具借条。
夏某把姚某当真心朋友,可没想到姚某有自己的“小九九”,这笔钱说好马上还上的,结果姚某迟迟不还。后来,夏某似有意无意地多次向姚某提及还款的事情,姚某推脱道:“你是看着我俩的感情才把钱借给我的,这个我知道。你放心,我一定会把钱还给你的。”
虽见姚某应承着,却不见有实际行动,夏某见姚某没有还钱的诚意,于是约了她喝茶,准备向姚某摊牌。姚某一听夏某要求自己出具借条,觉得夏某一点小姐妹情谊都不顾,两人当场不欢而散。自此,多年的好姐妹变成了陌路人,两人还多次为了还款的事情吵架,甚至还闹到了派出所。
催讨未果,夏某将姚某告至泗门法庭。夏某向法庭提供录音资料两份,原来夏某在向姚某摊牌时多留了一个心眼,将两人之间的对话都录了下来。
最终法院判决还钱
昨天,泗门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夏某拿出录音材料,当庭播放了夏某向姚某催讨借款时的一段电话录音。从这段录音中,可以听到姚某承认确有借钱19000元这个事。
不过录音播放完毕,法官问姚某是否有此事时,姚某称这笔钱是赌债,因为夏某找她一起去赌博时两人一共输了38000元,夏某让她承担一半,姚某坚持称这笔钱是自己欠夏某的赌款而非借款。
法庭查明该录音资料的取得并未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真实有效的证据,录音中明确有夏某向姚某催讨借款19000元的内容,姚某对借款一事未予否认,且对夏某表示感谢,同时向夏某解释待有钱之后会马上归还。所以从这份录音证据中姚某的言语内容、语气可反映出姚某欠夏某借款19000元属实。
最终,法庭认定被告姚某欠原告夏某借款19000元属实,判决姚某归还这笔借款。
法官说法:民间借贷很常见,有人碍于面子不叫对方出具借条,这样往往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法官在此温馨提醒,出借借款时,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明确载明借款时间、借款人、借款金额等重要信息,以免日后产生纠纷;若没有书面的证据,也应尽量保存音响证据;借款时,最好有其他见证人在场,必要时,音响资料和证人证言均可以作为追索借款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