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运,往往一票难求。这时,思乡心切的人们会“各显神通”,“拼车”自然少不了。不过,警方提醒各位市民,“拼车”回家应提前做好“功课”,以免途中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前天就有这么一件事,最后搞得双方很尴尬,回家的计划也彻底打乱了。
“拼车”途中出事故,因赔偿引发冲突
1月26日上午8时许,在鄞州大嵩新区沿海中线象山港大桥下面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并且差点升级成斗殴。
事情是这样的,车主屠某是江西人,在鄞州滨海工业园区一家企业上班,住在工业园区里的滨海社区。小区里面老乡不少,平时也多有走动。屠某已提前放假,准备自驾回家。老乡吴某知道他要开车回家,就上门要求拼个车,并承诺过路费由他承担。
出发当天,吴某好心地向屠某提出,他也有驾驶证,路途遥远,两人可以交换着开。对于这个互利的提议,屠某答应了。先由吴某开始驾车,结果行驶至沿海中线象山港大桥附近时,平时不怎么开车的吴某操作失误,车辆发生了追尾。这下好了,车坏了,年前肯定修不好,回不了家了,屠某越想越怒,言语间埋怨起吴某来。之后赔偿问题又谈不拢,这一吵不得了了,双方火气越来越大,接着推搡起来。
幸好有路人看到事故报了警,交警及时赶到现场并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答应各退一步。随后,吴某陪同屠某前往车站买票。
“拼车”回家,需知便利和风险并存
“近段时间网上各种求‘拼车’的帖子多了起来。我想提醒市民,‘拼车’是便利和风险并存的。”交警说,这种新出现的出行方式,解决了部分人的需求,但不得不说的是,由于出行前盲目组合,并没有查验所拼车辆的合法性及安全性,往往导致纠纷的发生。
从目前来说,“拼车”存在几大问题,除了立法和管理上存在空白外,“拼车”到底是属于好意同乘行为还是旅客运输合同,或者是非法运营或其他法律关系,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这也就导致一些非法运营者常以“拼车”的名义从事旅客运送业务,这其中乘客的安全及合法权益是得不到保证的。
此外,就如上面的案例一样,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没有提前约定,往往双方责任难以界定,进而因赔偿问题引发纠纷。
谨慎选择“拼友”,“拼车”要知根知底
“你要‘拼车’回家,至少要对对方知根知底吧,而且最好有个约定。”交警说,“拼车”要谨慎选择“拼友”。因为一旦形成“拼车”关系,搭乘人的出行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就要依赖于司机。所以,对于对方的车技、人品等方面最好有所了解。
如果是网上相约的“拼友”,这方面更加要注意,同时还要仔细检查车况,查验车辆是否有保险。除此以外,出发前双方最好有所约定,明确车主和搭车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旅途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会因为赔偿纠纷导致回不了家。
“还有一点要提醒各位市民,如果明知司机存在醉酒、无证驾驶等非法行为的,仍执意搭乘的,出事了就有可能要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交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