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驾驶员朱某来高速交警三大队报案,称1月26日下午自己驾驶小轿车,在杭甬高速牟山段行驶时被一辆大客车浙BX30××刮擦,小轿车右侧反光镜被刮坏,大客车驶离现场。同时,朱某还称大客车有开“斗气车”的嫌疑。
民警通过查询系统联系了大客车所属单位,宁波市中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负责车辆管理的车队长接到电话后表示立即调查此事。
1月29日上午,宁波市中北汽车客运公司负责人携当事司机全某来到三大队接受处理,并提供了当时的监控视频。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朱某驾驶小轿车在第二车道以90KM/H左右的时速正常行驶,全某跟随小轿车一段时间后不断用灯光提示小轿车避让,但小轿车无任何反应。于是全某驾驶大客车从右侧第三车道超车,在未完全超车成功的情况下向第二车道变道,此时大客车与小轿车发生刮擦,但大客车仍继续向前行驶。
了解了整个过程之后江小军副大队长对大客车司机全某作出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变更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1月30日,宁波市中北汽车客运公司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及处理结果发至三大队。同时三大队通报该起事故至中北客运公司管理大队四大队,下一步将要求公司出整改报告。
2月2日,三大队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当事人朱某,朱某表示由于车损轻微,不要求处理事故,放弃向客车理赔。
春运即将到来,此案件的处理也为春运工作打响战斗的号角。作为春运期间重点管理对象的大客车,高速交警表示要严抓严管,不放过任何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无论是现场还是非现场,对违法行为一定严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