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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肆盗采黄泥石料3村民被刑事拘留

  山上的泥土石料被一些人当作无本“金矿”,肆意采挖倒卖,牟取利益。上周末,余姚国土资源局曝光了两起非法开采、出售矿产资源案,3名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低塘街道郑巷村村民郑某某,从2013年8月起的一年里,在该村横埭片上峰岭采用打头机、挖掘机等工具非法开采宕碴类石料和黄泥。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多次对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郑某某拒不执行,采取白天休息、晚上作业的方式,继续盗采。去年8月底,郑某某在盗采时被抓获。

  据郑某某交代,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他在山上偷挖、出售宕碴和黄泥200余车,非法获利13万余元。后经省第九地质大队测量,其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约6.78万吨。

  余姚经济开发区双河村的周某父子,从2012年11月起,利用机械在该村“姆岭顶”集体山林非法开采石料。国土部门执法人员前去制止时,当事人非但不听,甚至公开亮出刀具威胁,周围村民对此反映强烈。

  2013年11月,国土执法部门会同当地政府机关和公安部门展开联合行动,当场查获2台打头机,并立案调查。经查,周某父子一年中非法开采的宕碴类石料1100余车,以每车六七百元的价格出售。经测量,非法盗采宕碴量达70.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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