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小霸王,今日阶下囚。说的正是小伙子小王。
小王,17岁,河南人。去年12月12日晚上8点多,慈溪浒山新城大道上一家宾馆内,他和小伙伴小李往客房里塞“黄色小卡片”。
便衣警察严警官和一名保安正在这家宾馆排查执勤,正好撞见这一幕。严警官制止二人,进一步盘问,并且亮明身份。
一听警察二字,小王和小李拔腿就跑,边跑边骂。好好地“干着活”却被警察给坏了“好事”,两人眼不下这口气,商量“叫几个人来,回去揍那两个人,也好出口气”。
随即两人打电话,叫来了河南人许某、翟某,并约好在这家宾馆附近碰面。
一伙人来到宾馆,见严警官两人还在里面,二话不说冲进去开打,嘴里还嚷着“打的就是警察”。
很快,小李、小王、许某、翟某4人就被抓获。经医学鉴定,保安外伤致体表挫伤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构成轻微伤。
近日,慈溪法院开庭审理认为,小李等四人明知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而以暴力、威胁方法加以阻碍,造成执法人员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据此判决4人有期徒刑5至6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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