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冲冲去参加展销会,结果意外摔伤,引发了赔偿纠纷。近日,花甲之年的吴女士终于在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讨到了“说法”,并拿到了89789.39元的赔偿费。
去年4月12日,吴女士听说某会展中心正在举办家博会,想到家中正好要装修,便与儿子小李欣然前往。在经过某卫浴品牌展示厅门口时,吴女士被通道中央的电线窨井盖绊倒摔伤,当场无法站立,后被医院诊断为右髌骨粉碎性骨折。经过六个月的治疗,吴女士的伤势才好转,但仍需要借助拐杖行走。出院后,经司法鉴定,吴女士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事后,吴女士要求某会展中心给予赔偿。几次沟通无果,吴女士找到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中心指派了李惠芳律师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查看吴女士提供的证据后发现,仅有一张事发后其儿子慌乱中用手机拍摄的吴女士摔伤后坐在地上的照片,因是用手机拍摄,照片上不能显示拍摄日期,拍摄角度也不能看出其出事的地点;同去的人只有儿子小李,证言证明力相对较弱。经过进一步询问,承办律师了解到,吴女士住院后那家会展中心曾为其垫付过医药费,并且是以银行汇款方式汇入吴女士银行卡内,于是承办律师去银行调取了相关汇款凭证。
取得了这份有力的证据后,承办律师帮助吴女士在最短的时间内起诉到法院。在庭审中,某会展中心对吴女士在自己的场地内摔伤的事实未予否认,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赔偿金额及双方的责任分担上。经法院最后调解,某会展中心愿意支付吴女士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共计89789.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