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被人唆使,骑着自行车故意去找电动三轮车“碰瓷”,事发后,唆使的人悄悄离开,少年石某被请进了派出所。
前天上午9点40分,鄞州交警大队盛垫中队接到车主报警,称盛莫路横泾桥附近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与自行车碰撞的事故,骑车少年石某倒地“受伤”,现在双方都在邱隘骨伤科医院。
到医院后,民警了解到,事故发生已有2个小时左右,石某因为事故“手指骨折”,然后,石某要求三轮车主不要报警,希望赔点钱私了,但因医疗费商量不下,三轮车主才报了警。
一见民警赶到,手指骨折的石某神色慌张地说:“那算了,不要赔了。”然而民警查看了两车刮碰痕迹及石某的右手指后,觉得事有蹊跷,怀疑石某“碰瓷”。
民警调取了事发地附近的监控资料,监控视频显示,当日早上,石某曾骑着自行车多次来回,而且出现时,总有一辆灰色轿车尾随。
8点05分,石某和灰色轿车再次出现在监控视频画面中。随后,石某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了刮擦,连人带车倒地。就在自行车倒地瞬间,灰色轿车也停了下来,随后从车上下来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和石某一起与骑电动三轮车的车主理论。
监控表明此事是精心策划,团体配合,“碰瓷”嫌疑很大。经询问,石某来自贵州,今年17岁。他说,自己只身一人出门打工,右手指是上个月在上虞摔断的。
当日7点左右他从上虞坐车过来,和他一起的有同村的一个叫“眼镜”的人,还有开灰色轿车的男子,他不太认识。到了宁波后,三人便商量策划,利用石某右手指的旧伤去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民警事后对石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该案已移交给当地派出所,而另外两名嫌疑人还在作进一步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