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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毒友”互请来家吸毒 双双因容留吸毒被判刑

  两名瘾君子,互邀对方到自己的家里吸毒,好比朋友间邀请吃饭礼尚往来一般,最后双双进了牢房。

  方某从2010年开始吸毒,多次被强制戒毒,还因贩卖毒品,被奉化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去年12月,方某刑满释放后没多久,又吸上了毒品。

  今年3月3日下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在方某的家中将吸毒的方某、陈某两人抓获

  方某事后交代,2月28日上午,他接到“毒友”陈某的电话,原来是陈某的毒瘾发作了,想来方家吸上两口,方某一口答应。当陈某来到后,方某拿出了自己吸剩的毒品冰毒,以及自制的吸毒工具“招待”,两人用打火机烫吸的方式吸毒。

  方某说,陈某是他多年的好友。自己在2月份曾两次到陈某家吸毒,因此当陈某提出来自己家吸毒时,也不好意思拒绝,更没收任何费用。

  前天,奉化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方某、陈某的行为已构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方某是累犯又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后,法院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另一被告人陈某则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一千元。

  法官提醒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要是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其提供场所的,就可能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不管是有偿或者无偿提供场所,也不管是主动提供,还是应吸毒者要求被动接受的,当事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另外,一些娱乐性场所如果存在为吸毒者提供便利条件的,相关人员也有可能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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