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波市环保局获悉,宁波市城市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和宁波市控制农村废气污染专项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根据实施方案,今后,施工单位因施工扬尘和建筑垃圾运输受到行政处罚的,将作为不良行为录入“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并予以公示;同时,对于控制秸秆焚烧不力的地区,相关部门将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禁止焚烧的政策。
宁波市PM2.5污染源中,扬尘的“贡献率”约占11%,仅次于工业污染和机动车、船舶等移动源。宁波市城市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要整治的城市扬尘包括两个方面,即建筑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针对工地扬尘,方案要求实现工地扬尘治理的8个100%,包括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100%、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率100%、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100%、施工现场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率100%等。
方案提出,要建立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施工单位因施工扬尘和建筑垃圾运输受到行政处罚的,将作为不良行为录入“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并予以公示。去年,宁波全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检查工程3464个,签发整改通知书3616份、停工通知书437份,共将30家施工企业、20家监理企业列入全市重点监管名单。
在道路扬尘方面,到今年年底前,县以上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到2017年,机械化清扫率将超过75%。农村废气同样不容忽视。按照要求,今年年底前宁波将基本消除秸秆露天焚烧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到2017年年底,宁波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0%以上。
去年,宁波对秸秆焚烧金鑫管理卫星遥感监测,共发现火点117个,其中5月至7月以及10月为秸秆焚烧的高发期,占全年火点数的88.9%。焚烧火点区域分布主要集中在慈溪、奉化、宁海、鄞州和余姚,五个县(市)区火点数量约占全市的82.9%。
方案明确,在容易发生焚烧的季节,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巡查和执法检查,发现焚烧现象,坚决制止并予以处罚。同时,对于控制秸秆焚烧不力的地区,将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禁止焚烧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