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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客”可能有毒 宁波空港首次截获非法入境种子

  非法入境的决明子、葡萄籽,竟然携带着有剧毒的曼陀罗属植物,还有青霉属、曲霉属等一堆有害生物,有没有不明觉厉的感觉。

  近日,宁波空港监管部门在对台湾入境快件进行监管时,发现了一批申报品名为“工业塑胶粒”的快件很可疑,经进一步查验,发现内容物实际为培育用植物种子。

  该批快件共携带植物种子3.5公斤,收货人为上海某种苗进口公司。根据《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由于该公司未能提供这批种子的进境检疫审批文件,检验检疫部门销毁了这批种子。

  据悉,这批种子是宁波空港海关在对台湾入境快件进行X光机过机监管时发现的,随后向空港检验检疫部门进行了移交。

  今年年初,为保护国门生物安全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绿蕾”专项行动,宁波检验检疫局加大口岸查验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进境行为。

  截止6月底,截获各类非法入境的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植物繁殖材料共计12批次,17.21公斤,包括决明子、葡萄籽、亚麻籽等植物种子,以及花卉根苗、槟榔树苗等植物繁殖材料。经实验室检测,其中携带曼陀罗属、田菁属、野油菜等若干杂草种子,以及青霉属、曲霉属、矛线目线虫等有害生物。

  植物种子种苗如果未经检验检疫审批随意入境,会对我国的生态环境与生态平衡造成巨大危害。有的会大量繁殖威胁本地作物,还有的可能夹带或者寄生各种有害生物(害虫、杂草、细菌、真菌等),对国内农林生产存在潜在风险。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种子、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携带、邮寄此类产品须取得省级以上的植物检疫部门的检疫审批。

  那么,引进境外植物种子种苗该如何办手续?按照检疫审批手续,申请者需要提交《引进国外植物种苗检疫审批申请书》、《种苗引进后隔离试种或集中种植计划》,首次引进还需提供《种苗原产地病虫害发生情况说明》等材料,植物检疫机构依据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检疫审批要求的,再出具《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这类种子种苗才能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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