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肥,宁海的吴某,也是挺拼的。
40来岁的吴某,是个商店营业员。身高1.6米,体重约120斤,她总渴望能有更苗条的身材。去年7月,她听朋友说起吸毒可以减肥,一时心动便开始吸食毒品。吴某平时喜欢玩游戏,吸毒后每逢玩游戏前,她也都会吸点,这样玩起游戏来特别带劲。
渐渐的,吴某的积蓄被挥霍一空,而绝大多数的钱都花在了买毒上。而此时,上瘾的她,想戒也没有那么简单。
身上没钱,走投无路之下,吴某想到了“以贩养吸”,自己购得毒品后分出一部分卖给别人,从中赚取差价,以供应自己吸毒的费用。
今年2月的一天下午,王某打电话给吴某说想买毒品。约好交易地点见面后,吴某将1小包装有毒品的塑料袋交给了王某,王某按约付了200元。后吴某又与王某进行过一次交易,获利100元。同年3月的一天,王某再次来电想买点冰毒。吴某又将1包毒品交给了王某,获利200元。
就在这次交易完毕后,两人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王某的身上、吴某随行的两位朋友身上及吴某的住处,搜出可疑晶体5克多,后经检验这些可疑晶体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在民警讯问下,吴某承认这些毒品都是她的。
近日,吴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起诉至宁海法院。上周五下午,宁海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根据《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本案中,吴某明知是毒品仍多次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情节严重,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