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某是余姚某银楼的经理,为了节省广告开支,他花5600元网购了一套“伪基站”设备,并于去年2月至4月期间,指使员工利用该设备,在银楼内向周边手机用户发送广告短信,导致部分手机用户出现通信短暂中断现象。7月22日上午,余姚法院以葛某涉嫌破坏电信设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没收“伪基站”全部设施。
35岁的葛某是余姚某银楼的经理。以前,银楼搞促销活动时,都是通过广告公司做手机短信群发推广,每次得耗资数百元甚至上千元。
去年2月的一天,葛某发现网上有卖可以群发短信的设备,称可以随时无限量地发送广告短信。葛某便联系了卖家,在汇去了5600元钱后,对方将一套设备寄了过来,里面有一个发射器和一台电脑。卖家介绍,这套设备的有效接收距离为500米至800米。
收到设备后,葛某时不时指使员工方某(另案处理)操作该设备,发送编写好的广告短信。事后葛某交代,每次群发的短信少则被5000多个用户所接收,多则有数万个用户接收到。
去年4月中旬,有群众将银楼向手机用户群发广告短信一事,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当地警方于4月17日将葛某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那台被葛某视为宝贝的设备,就是通信行业中俗称的“伪基站”。“伪基站”能够搜寻一定范围内的手机用户,然后将广告短信群发至这些用户的手机上。由于“伪基站”本身技术上的缺陷,进入它接收距离内的有些手机用户,会发生脱网、通信短暂中断等现象,从而影响手机用户的正常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