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在线讯(记者邵巧宏通讯员巍子)
因为停车嘘嘘这件小事引起一场大纠纷,尿尿者还被人打成了植物人,你说何必呢!
停车尿尿挡了后面来车的道,双方大打出手。近日,镇海法院审理了原告王某诉被告乐某、刘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乐某、刘某连带赔偿王某伤后各项损失200余万元。
2013年10月1日晚上,33岁的安徽人王某和妻子喝酒后,由朋友开车带着他们回宾馆。开着开着,王某尿急,就让朋友停车,他去路边草地撒尿。
而此时,刘某和三个朋友相约去喝酒狂欢,开车经过时见王某的车挡了道。刘某直按喇叭催促让道,王某没好气地喊道:“老子撒尿呢,急什么急。”听王某口气很冲,刘某下了车和王某吵了起来,其他人也下车加入了口舌战。
大吵一架后,刘某四人继续驾车行驶至“水立方洗浴中心”旁的一个快递门口,被王某与一个同伴手持木棍挡住去路。刘某叫朋友到一旁的当铺店拿了三根自来水管,“上,打他!”随着刘某一声呐喊,同伙的乐某上前就给了王某一拳,这突如其来的一拳,恰好打在其右侧颈部,王某后脑着地,昏迷不醒。
之后,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性命虽已保全,但人一直未苏醒。后经鉴定,王某为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后乐某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并赔偿给了王某65万元。此后,王某又把乐某、刘某告上了法院,要求被告乐某、刘某连带赔偿自己伤后各项损失200余万元。
近日,法院认定,本次打架伤人事件与刘某是具有因果关系的,故刘某应对王某受伤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因王某挑起争端继而产生打架行为,存在一定过错,故法院酌定王某对其自身受伤致残的损害后果承担30%的比例;乐某直接实施拳击行为,应负较大的侵权责任,对损害后果承担50%的比例,赔偿近69万元;刘某对损害后果承担20%的比例,赔偿27万多元。
同时,乐某和刘某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致受害人伤残,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宣判后,被告刘某不服判决,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