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电瓶车才骑了几百米,老林就摊上了大事:他停靠在路边的电瓶车因为停得不够稳,滑出一两米后撞到一位老大爷并致其死亡。
新电瓶车只骑1次竟撞死老大爷
车子好好停着怎么就倒了?
今年5月份的一天,四十多岁的老林在北仑一家电动车行买了一辆电动车,出门后老林就骑上电瓶车到几百米外的店里买东西。
停下后,他把电瓶车放在了小店门前的路边,撑起了边撑,拔掉车钥匙后进店。
这时,突然下起了大雨。
没过多久,老林就听到外面“啪”的一声,然后有人喊“电瓶车撞人”,他一出店门就被吓到了。倒在地上的就是他那辆刚新买的电动车,而旁边一位老大爷已经昏迷。
顾不上报警,家人就把老大爷送往了医院。让人遗憾的是,老大爷已经七十多岁,被撞摔倒后他脑部受伤,多处骨折,最终不治身亡。
交警认责难家属起诉索赔
父亲不过在家附近走走,却招致飞来横祸,无缘无故地被一辆电瓶车给撞倒,还因此丢了性命。
老大爷的女儿徐女士,把父亲送到医院后才想起报警。
但因为所处地段没有监控录像,交警部门也只是做了笔录,没有办法定责,于是建议徐女士起诉解决。
而后徐女士将车主老林和车行都告上了法庭。诉状中,徐女士要求俩被告共同赔偿各项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9万余元。
法院判决 车主不承担责任
庭审时,作为被告的车主老林提出,电瓶车是停放时不稳才撞了老人。而他当时已经把电瓶车的边撑撑好,拔了钥匙,并不知道这车一定要撑起中间的支架才行。
而对此,承办法官也认为,一般电瓶车只需支好边撑就能稳定车身,撑中间的支架已超出普通消费的心理预期。
另外,销售方也未对产品安全使用方式进行充分说明,无法提供已告知或提醒老林的证据证明。
最终,法院判判车行负赔偿责任,并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失赔偿徐某合理损失6万余元。而林某在本案中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