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这既是我们要遵守的交通规则,也是文明行车的态度。但是仍然有一些驾驶员为了快速通过,不肯礼让,造成交通事故。
前天早上7点左右,在鄞州四明中路万达广场3号门前的黄色斑马线上,一位63岁的大伯被一辆小轿车撞倒。
8月23日早上7点05分,天下着雨,马大伯骑一辆自行车从菜场买菜回家,经过四明中路鄞州万达广场3号门前人行横道时,突然被一辆黑色雪铁龙轿车撞倒。大伯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车篮中的青菜、倭瓜洒落一地。
倒地后的马大伯捂着前胸直喊疼。驾驶员陈某一看把人撞了,赶紧下车搀扶老人,并拨打120送老人去医院。经检查,马大伯的左侧四根肋骨骨折,需要进一步住院观察治疗。
肇事者陈某今年25岁,安徽人,在鄞州一家企业上班。这辆黑色雪铁龙轿车是他10天前刚从北仑一家租赁公司租来的。双方还约定,在租车人使用车辆当中,如果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所有损失由租赁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
陈某说,当天下雨,路比较滑,视线也不是很好,当他发现大伯的时候,避让已经来不及了,结果就撞上了。
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后,发现大伯是骑车经过黄色斑马线时被撞倒的。肇事司机陈某因驾驶机动车在黄色斑马线前没有做到避让,造成马大伯受伤,交警认定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马大伯负次要责任。另外,陈某还被扣3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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