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金报曾对临时夫妻现象进行调查报道。昨天,在镇海,有一对“临时夫妻”被判重婚罪,双双获刑。镇海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再次揭露出了“临时夫妻”的现状以及法律问题,给人们敲响了一个警钟。
□通讯员 巍子 记者 郑振国
支开丈夫组“临时夫妻”
小丁和小王都是外来在甬务工人员。
2013年9月,两人在高桥的一个舞厅初识,虽然知道小王已婚,但两人还是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为支开同在宁波打工的丈夫,小王给了丈夫马某2万元,叫他回江西把老家房子修理一下。顺理成章地支开丈夫马某之后,小王便搬到小丁的暂住房一起同居。
2013年11月,小丁接手了一项工程,在镇海区骆驼街道附近,小王跟着一起搬过去。此时,小王已怀孕。当小丁工友们询问小王时,小丁乐呵呵地说道:“她是我老婆。”
去年2月,马某从老家回到宁波,却不见妻子小王踪影,随即向有关部门报案。直至5月,马某在骆驼找到了妻子,却发现小王已与小丁同居,并怀孕6月有余。
小王自知避无可避,就主动提出与马某协议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写道:小丁和小王需要支付马某3万块钱,马某便答应离婚。“我先给你2万块钱,等正式离婚之后,我再支付你剩下的1万块钱。”小王说道。
“临时夫妻”双双被判刑
马某起初答应了,和小王两人一同回江西办理离婚手续,但到了老家之后,就反悔了,强制要求小王引产,这事还闹到了乡政府。
“他打电话告诉了我们家里人,我害怕,第二天,就坐车回宁波去了,继续跟小丁一起生活,离婚这事也一直拖到现在。”小王说。
后经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去年年底,小王和马某在老家民政局协议离婚。
昨天,镇海法院审理认为:小丁在明知小王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两人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有一个女儿,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最终判处小王和小丁重婚罪名成立,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