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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猥亵六岁女童后续:董某已被刑事拘留

  昨天报道的《门卫猥亵六岁女童》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昨天记者从鄞州警方获悉,幼儿园的门卫董某已被刑事拘留。

  相关报道见报后,多名读者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对此事的愤怒和强烈谴责。昨天下午,宁波市检察院一名姓郭的检察官和记者取得联系,称他们看到报道后,已经开始关注此案,“我们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猥亵幼女的行为是法律规定严厉打击的对象之一。看了报道之后,我们已经通知鄞州检察院相关部门对此案进行核实,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决不放过一个坏人,坚决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郭检察官说。

  昨天下午,受害女童的家人来到鄞州检察院,向检察官陈述了自己的诉求。“此事给我的女儿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女儿现在还在接受心理和身体上的治疗,每天都在做恶梦,看到生人就害怕。我们觉得应该追究董某的刑事责任,让他为此事付出应有的代价。”受害女童的母亲张女士说。

  鄞州公安分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昨天他们经过研究,已经按涉嫌猥亵儿童罪将董某采取刑事拘留,目前,案子还在进一步的侦办之中。

  据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周俊奇律师介绍,根椐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猥亵儿童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如被害人不满12周岁的,应当从重处罚。

  张女士称,下一步他们将依法向相关当事人提出相应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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