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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遇事故应对不当致两人身亡 交警发布提醒

  9月21日傍晚6时许,在杭甬高速余姚大隐收费站附近,先后发生了两起追尾事故。有两名司乘人员坐在高速公路中央护栏上等待交警到来处理事故,一名女子不慎翻覆,跌入高速公路下面的河中,另一名男子下水施救,最终两人双双溺亡。

  据目击者介绍,当天傍晚5时30分许,一车子爆胎时司机就地把车停在最左侧快车道直接换轮胎。当时天色已暗了下来,而驾驶员又没有在车子后面放上警示牌,造成两车相继追尾。大约40分钟后,一辆黑色奥迪车驶近事故现场,发现前方险情司机便紧急刹车,虽及时刹住,后面却有两车追尾上来。

  目击者说,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报警后,该黑色奥迪车司机和一位50岁许的妇女在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的防护栏上坐着。中央隔离带的中间是条河,河面距离路面约8米,该妇女意外从护栏上摔了下去,掉入河中,奥迪车司机看到她掉下去后,立即跳下去救人,结果两人都没有上来。当时在绍兴参加全省消防比武后返程的宁波消防尖兵刚好路经事发地,第一时间投入救援,高速交警和随后赶到的特勤、消防队员也一起展开搜救,但两人最终因溺水时间过长,均告不治。

  在此,交警提醒市民,首先,第一辆车子在爆胎后,要尽量停靠至右侧应急车道内,并开启双跳灯,并在后方150米处设置三角警告标志牌;能见度低时,反光三角警告标志牌还应放在后方更远处。

  其次,高速上发生事故后,千万不要套用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的经验来处理,而是应该尽早做好示警措施,及时撤离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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