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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小区业主对服务不满拒缴物业费 物业停水催缴

  11月13日中午11点半,网友“Charles_Shi_CSAV”在微博发帖称自家的水电被小区物业公司给停了,“由于今年的物业费还未缴纳,鄞州区凯旋明天小区物业对我们业主进行停水停电,我用的是国家的水与电,他们有什么权力这么做?”

  □记者 方磊 文/摄

  对服务不满意

  四五十户业主拒缴物业费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发帖网友所在的小区——位于鄞州区中河街道四明中路上的凯旋明天小区。小区并不是特别大,总共也就四座高层楼房,在4幢楼下,记者找到了发帖网友施先生,他说前一天已经把物业费交上了,如今家里总算是恢复了供水。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施先生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说自己是去年在小区4幢楼买了一套二手公寓,面积不大,也就二三十平方米,交付的时候他便将2014年的物业费支付给了物业公司。

  一晃眼一年多过去了,理应今年年初就应该交的物业费,包括施先生在内的四五十户业主却迟迟不肯交,对于不交钱,施先生是这样向记者解释的:“我们对物业服务不满意,首先就是门禁,我们这一幢楼一年到头大门都是敞开的,平时推销员、塞小广告的很多,和物业公司反映了也没用。还有就是很多户业主家里都有渗水,每年和物业费一起交的有维修金,可物业公司从来不出面维修,都是业主自己花钱找师傅修理。”除此之外,物业合同上清楚地写有每幢配有管家,可实际上所谓的管家影子都没看见,通道灯报修了1年半没人理,电梯有300天是坏的,人防车位划出了一些供美食城专用……

  物业公司楼道口贴告示

  称不缴费就停水

  不过施先生表示自己也不是不交,只要物业公司服务跟上,他肯定会交钱的。不过更让他气愤的则是物业公司“讨钱”的方式。

  几天前,施先生发现楼道口贴了一张告示,“尊敬的13楼住户:由于您的房东未及时缴纳物业费,履行房东义务,请您马上通知房东,于3日内到物业前台支付所拖欠的物业费,否则我司将在2015年11月13日开始停止供应水、电梯卡服务。”随后还附带注明了所拖欠的住户门牌号,光13层就有14户。

  看到这则通知,施先生觉得很莫名其妙,自己拖欠的是物业费,跟停水有什么关系。他告诉记者,小区的水费是物业公司方面代收的,不过自己每个月水费都及时缴纳,并没有拖欠,通知里提到的房东是因为4幢是公寓楼,有很多是出租户。

  不光在13层,3、5、7、9、11等楼层都有张贴催缴物业费的通知单,几乎每层楼都有10户以上。记者随机走访了“通知”里提到的没交钱的人家,他们纷纷表示前一天,也就是11月13日上午确实有停过水,后来他们打电话给物业公司才勉强恢复供水,但表示3天内必须补上费用,不然还得继续停。

  通过停水来催缴

  已有二三十户补缴费用

  随后记者找到小区物业公司——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负责人石先生说之所以这么做也是无奈之举。他告诉记者,小区4座楼房就4幢是公寓楼,其他三栋都是住宅,欠费的几乎都集中在公寓楼里,“因为出租户多,要是中介还好,物业费他们会缴上的,可有些房东就直接消失,电话联系不上,或者直接就不缴。”石先生说,4幢总共有460多户,未及时缴纳物业费的就有50多户,按照前期物业合同的规定,每年的物业费应在前一年12月20日前缴纳,可眼看2015年都快过去了,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业主没有来缴费。

  对于网帖里所说的“停水停电”,石先生表示有点言过其实,“我们没有停过电,电费都是户主直接向供电部门缴纳的,我们哪来的权力断电。”而对于“停水”,他是这样解释的,因为小区水费的收缴是供水部门委托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的,平日里对于供水系统的维护保养都是从物业费里支出的,如今部分住户不缴费,物业公司便通过停水来催缴。

  “通知是这个月9日贴出的,现在已经有二三十户前来补缴了费用。”石先生说。

  ■律师说法

  物业公司维权

  应采取合法手段

  之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刘海林律师,他表示物业公司为催讨物业费采取的如此做法欠妥当,毕竟水费和物业费是两码事,供水是业主和供水部门之间正当的合约关系,即便物业公司受委托代收代缴,也不能在业主未欠水费的情况下停水,从而来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要是因为人为故意停水从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物业方面将会承担侵权责任。

  刘律师建议,物业公司可以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去维权,调解、走司法程序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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