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8点,余某到鄞州姜山派出所询问孩子落户的事,结果却因为伪造出生证明,被警方行政拘留。
余某来自四川,自11岁开始就来宁波,后来与老乡晏某结婚,并于2001年和2005年分别生下一子一女。
今年,夫妻俩在姜山买了房子,并打算把一家人的户口迁到宁波来。
眼见其他手续都办得差不多了,偏偏卡在两个孩子的出生证上。
当年因为种种原因,余某是在老家生产并找接生婆接生的。孩子出生后,她也没有去补办过出生证明。
尽管没有出生证明,余某的两个孩子最终还是顺利在老家落户,而且余某夫妻和两个孩子的户籍都在一起。
这回迁户口,按照鄞州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必须提供两个孩子的出生证明。
这下,余某急了。
原本回老家补办出生证明也不是什么难事,可余某图方便,托父亲在老家给两个孩子办了两张假出生证明。
8月25日,余某来到姜山派出所户籍办理窗口,将两张假的出生证明夹在其他材料中递交上去。
可一天天过去,孩子迁户口的事一直没有动静,按捺不住的余某便跑去派出所问。
出乎她意料的是,民警在对她递交的材料审核时,发现两张出生证明有点不对劲,于是和出具证明的四川当地妇幼保健院进行确认,证实是假的。
因为伪造证明,余某已经被警方行政拘留。
余某伪造证明的行为确实触犯了法律,但她显然不是唯一一个在迁户口过程中因为出生证的问题而碰壁的。
去年7月,来自江西的章先生也有类似的遭遇(本报2014年7月18日曾作报道):
2003年出生的儿子因为是在家里接生,没有领过出生证;2005年出生的女儿虽然有出生证,但因为出生证上有涂改痕迹,被视作无效。
结果当他想把孩子的户口迁到鄞州首南街道时同样遭遇了出生证明这只“拦路虎”。
章先生为此事奔波了很久。而根据市公安局人防支队对此类问题的回复,出生证并不是迁户口必须提供的证件,但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对户口登记管理时,也有调查核实的职责,如果发现户籍信息有疑问,可以要求出示出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