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小区业委会的账目,你看过吗?
慈溪一个小区,有这么两名较真业主,对自家小区专项维修基金、业主大会、业委会工作经费收支等存疑,希望业委会能公开账目。可惜的是,业委会拒绝了。
两名业主一合计,决定将业委会告上法院,要求公开账目供查询。
一告一个准,法院果断支持原告业主,依据很明确:业主对小区的相关事务,有知情权。
业委会的钱用在哪儿
业主上法院要求看账目
林女士和陈先生,是慈溪古塘街道一小区的业主。该小区建成于2006年,有住宅236套(户)。
2011年7月26日,该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首届业委会。当时由于小区在验收时没有达标,开发商在2013年年底交付给业委会205万元的现金,作为对全体业主的补偿。
可是业委会收了这笔钱后,没有就补偿款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向全体业主公开。时间一长,很多业主心里就犯嘀咕了:这笔钱到底用了没?如果用了,那又是用在哪儿了?
业委会没有回答他们的疑问。这让业主们心中的疑团越来越大:业委会是怎么成立的?日常工作经费又都怎么开支的?
他们提出,要小区业委会公开账目。但业委会没有答应。
遇上这种事,有些业主虽然气愤,却也不想多事。但林女士和陈先生偏偏是两个较真的人。今年7月1日,林女士和陈先生一同将业委会告上法院,要求小区业委会公开专项基金使用情况等其他存疑问题。
业主理应有知情权
法院支持账目公开
收到诉状后,慈溪法院马上对此立案,并进行了审理。
随后,法院就此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至今尚未使用;开发商交付的205万元专项维修基金,由小区所在村负责监管使用,并在村账目中单独开立了一个会计科目,相关凭证记录归档到古塘街道会计代理站,至今尚有120余万未使用。
另外,在原告向法院起诉后,业委会已在小区宣传栏中公开了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等。
近日,法院进行了判决,林女士和陈先生最终赢了这场官司,法院支持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最终,业委会被要求将小区开发商交付的205万元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及账目提供给两原告查阅,两原告有权拍照、复印;将2012年12月至2015年6月12日止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文件及会议纪要工作经费收支情况、提供给两原告查阅,并将工作经费收支情况在小区公示栏张贴不少于10日。
“这样判,是因为法律规定业主有知情权。业主知情权包括了业主了解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相关事项的权利,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遵守法律规定。”承办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