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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冲着学区花百万买房 才8个月时间学区没了?

  慈溪金地印象剑桥(金仕华庭),是慈溪现在的“楼市盟主”,同等地段的小区均价五千左右,它的均价卖到上万元,还能蝉联今年10月和11月的销冠宝座。

  这么贵还能卖得这么好,为什么?原来今年4月,当地街道发了个红头文件,把金地印象剑桥划入上傅家社区,而该社区对口的学区,是当地最优质的小学和初中。消息一出,房子马上就卖疯了。

  眼看卖了700多套房子,12月初街道再次发了个红头文件:废止8个月前划入社区的文件。

  消息一出,所有的业主崩溃了:什么情况?

  业主——

  冲着学区花百万元买房

  才8个月时间,学区没了?

  家住浒山的陈先生,是金地印象剑桥(金仕华庭)的业主之一。

  今年5月,他在金地印象剑桥的销售展厅里,放着一份扩印的红头文件——由古塘街道办事处发的古街办【2015】16号文件,明确写了:金地印象剑桥(金仕华庭)的行政管理归属“划入上傅家社区”。

  上傅家社区对口的是实验小学、上林中学,都是在慈溪属于数一数二的名校。陈先生立马下单,贷款借钱定了近150万的房子。

  本来就等着交房装修了,谁知道8个月后,另一份红头文件出现了——古街办【2015】45号文件,内容要废止16号文件。

  不止是陈先生,几乎所有的业主都崩溃了:“难道学区就这么没了?”

  昨天,记者从慈溪房产网上看到,金地印象剑桥(金仕华庭),是今年10月、11月的慈溪楼市销售冠军,目前已经卖出700多套。但业主们都说,这个楼盘并非高档小区,地段一般,周边配套也不多,却卖得特别贵,同等地段的小区均价仅有五千,它的均价卖到一万元还一房难求,说到底,不是因为学区,怎么会卖得这么好。街道——

  小区行政归属划分正在报批

  但这和学区划分没什么关系

  陈先生和小区的700多名业主,最想不通的就是:小区行政归属划分明明是发红头文件明确的,怎么说废止就废止了?

  昨天,记者联系了古塘街道,分管社区工作的社会事务处的负责人表示,两份红头文件,街道确实都发过。

  这名负责人说,发第一份红头文件,主要因为居民小区涉及到附近的环境卫生以及居民计生、医保等多个工作,从利于社会管理的角度,以及按照就近接管的原则,考虑由上傅家社区管理。

  但文件发出后,相关部门提出,小区所在区块是新建的,不能直接划入其他社区,必须要通过市政府的审批。于是街道又发文做了更正,废止了原先的公告,并按照程序,重新向市政府报批。

  另外,还有一点很重要:“行政区域管理与学区划分不能等同。有关学区的问题是相关部门依照规定综合考虑之后再作划分的,房产商和业主可能有点混淆了。”

  随后,记者咨询了慈溪民政局地名办。工作人员的答复是:

  “已知区域造房子,一般不用市政府审批,但这个小区原先的区域是块空地,如果居民有社会事务的需求,要划入哪个社区,肯定要报市政府审批同意,才能正式划入。”

  行政区域审批,一般的程序是,先要向市政府打请示报告,市政府移交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最终根据审核意见,待市政府给街道批复。整个过程大约需要一到两个月。

  但民政部门负责的,仅仅是社区的行政范围。业主们担心的学区问题,其实是教育局分管的范畴,每年教育部门都会重新公布,和行政区域划分并不能混为一谈。

  从这个角度来说,上傅家社区虽然今年对口的是实验小学、上林中学,但不能保证一直如此,所以就算小区被划入该社区,也不能保证业主的孩子今后肯定入读心仪学校。

  售楼处——

  被废止的文件依然摆在大门口

  销售仍称小区属上傅家社区

  昨天,记者也来到金地印象剑桥的售楼中心,已经被废止的16号文件,依然摆在大门口。

  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文件废止的事情发生后,楼盘的销售也受到了影响。“我们二期刚卖了一半,本来在做一个活动,出了这个事情,现在活动都搁置了,先解决这个事情。”

  那为什么不把废止的16号文件撤掉呢?

  对这个问题,销售人员的回答是:“文件都是真的,为什么不能摆呢!”

  销售人员说,事情发生后,公司领导去和街道沟通过,得到的回复是,还是会属于上傅家社区的,只是程序上要由市政府重新发一次。目前小区的范畴,街道的文件写的是上傅家社区“托管”,还是属于社区的。

  那万一审批没通过,会不会小区被划入别的社区了呢?对这个问题,销售人员说公司会尽力协商沟通。而古塘街道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在发废止文件前,街道也和很多部门都沟通过了,把握还是有的。不过,还是要等市政府的最终定论。

  昨天,署名为”古塘街道办事处发言人”在网上发了一个说明:

  因金仕华庭(印象剑桥)、金色港湾等小区行政归属问题给大家带来的疑惑,表示歉意。在此说明:因原来文件用词不规范,重新发文作了调整,但金仕华庭(印象剑桥)、金色港湾等小区行政归属的初衷不变。目前,金仕华庭(印象剑桥)、金色港湾小区纳入上傅家社区管理范围的请示正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批准。再次对各位网友的关心关注表示感谢。

  律师说法——

  以小区行政区划作学区依据

  房产商有误导购房者的嫌疑

  话说这么说,可700多名业主的心仍是悬的:万一事情不遂人愿,是谁的责任?

  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孙佰军律师。

  孙律师认为,首先,房产商以学区房为楼盘作宣传是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广告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其次,购房者听信房产商的广告,认为楼盘为学区房而购房,但之后如果楼盘并非如房产商宣传的那样是学区房,购房者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要求房产商承担违约责任。

  再者,学区的划分是由教育局根据相关情况确定的,房产商将小区的行政区划作为学区的判断依据是不正确的,有误导购房者的嫌疑。

  购房者在购房前应多向相关部门咨询楼盘学区等信息,不要轻信房产商的宣传。对于房产商的违法宣传相关部门应及时介入处理,防止误导购房者。

  此外,是房产商引用了街道对小区行政区域划分的文件作宣传来涉嫌误导购房者,街道并没有发文确定小区的学区问题,之后因为该文件用词不当被撤销,引起了购房者的质疑,但街道的发件与撤文都与小区的学区问题无必然关系,对购房者来讲,街道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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