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8点左右,鄞州塘溪派出所接到市民李某报案,称其位于邹溪的砖瓦厂遭人盗窃,连接电焊机的电缆线被盗走。
接警后,民警当即赶赴现场查看,发现机器被放置在自行搭建的棚子里,四周环境简陋安全系数差,犯罪嫌疑人十分容易得手。据悉,失窃的两条电缆线已经用了两年左右,重量有100多斤,折合成人民币估计2000多元。
“昨晚7点左右,我们厂里下班,当时电缆线还在,早上7点左右却发现没了。”从李某处得到线索后,民警立即调取厂房附近的视频监控资料,发现有一名身穿蓝色外套、灰色裤子,头戴军绿色帽子的中年男子背着编织袋且形迹可疑。仔细一看,真巧了,这人居然是有着多次盗窃前科的刘某。
在调取各路口监控后,民警发现刘某竟未躲藏行踪,一路沿省道走到东钱湖地界,落脚在俞塘东一座高速桥下。早上7点多,刘某将偷来的铜丝卖给路边一个收破烂的人后,继续沿S71走。
民警立即前往俞塘东,10点左右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带回了派出所。但让民警诧异的是,整个过程中刘某竟不逃不惧,反而一脸笑嘻嘻地上了警车;笔录过程中也是满面笑容、心情极佳的模样,对盗窃过程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他本来是去砖瓦厂找一个朋友,看见电焊机上的电缆线后想着能卖点钱,于是当晚独自一人带上编织袋跟剪刀,溜进厂里实行盗窃。
原来刘某嗜酒,前几次偷窃也是为了换酒钱。近几个月更是生活潦倒,他连租房的钱都没有,过起了走哪睡哪的日子。可这大冬天冷啊,吃不饱睡不暖,加上酒虫犯了,他脑子一动,就把主意打上了派出所,故意犯罪“混牢饭”,至少可以食宿无忧。对此,民警哭笑不得,对刘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最终,刘某“如愿以偿”,获行政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