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作为宁波市委、市政府实施“双驱动、四治理”战略的重大工程,承担着构建宁波创新高峰,引领宁波国际化发展的重大使命。开展对新材料科技城发展路径研究,从发展模式和路径视角谋划其发展的战略举措,对目前仍处于发展前期阶段的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将推动其更好、更快发展。 一、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发展现状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以宁波高新区、高教园区北区为重要依托,目前在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创业孵化载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形成一定基础,创新创业环境不断完善。
科技创新要素资源集聚效应明显。宁波高新区是宁波市重要的科教智力资源密集区,截至目前,已累计引进包括院士工作室、跨国企业研发中心、大院名校技术转移中心等在内200余家研发和科技服务机构,集聚宁波市约60%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高教园区北区拥有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等4所学校,是宁波市重要的人才输出集聚区。目前,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拥有中央“千人计划”专家25名、浙江省“千人计划”人才38名,居宁波市前列;宁波市“3315”计划团队、人才92个(名)。
拥有一批高规格的创业孵化物理载体。宁波高新区是宁波市科技创业的核心力量。截至目前,拥有总面积为70万平方米的孵化器和加速器。其中,宁波市科技创业中心、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甬港现代创业服务中心、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器。此外,宁波新材料(国际)创业社区(拟建),中科院新材料初创园、新材料大学创新园等创新平台的启动建设,将进一步推动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孵化—加速”等创业孵化体系的完善。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宁波高新区集聚了宁波市半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约2/3的检测认证机构。拥有中国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宁波工业智能化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智慧物流产业发展联盟等产业联盟,以及宁波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企业协会、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宁波电子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可有效推动企业、科研院所之间的信息交流、互动合作。
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逐渐完善。近年来,宁波高新区在人才集聚、创新创业、科技金融方面积极探索,相继出台了创新、人才“双十条”,近期出台的《关于在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若干意见》,在科技、财税、金融、医疗、教育、就业等11个方面进行创新。此外,以宁波投资广场为重要载体,集聚了各类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和中介机构80余家,天使投资人俱乐部成立运营;组建了宁波市首家科技银行,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推出了“科创金缘保”信贷产品计划、债权集合基金计划等。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的创新创业环境日益完善。
二、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宁波高新区拥有加快发展新材料科技城的多方面优势。然而,由于历史及客观条件等多种因素限制,新材料科技城在发展中也遇到不少短板。
首先,高水平科技资源相对匮乏。目前,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范围内仅有2家国家级科研机构,数量相对较少。宁波区域内缺乏国家“211工程” 、“985工程”的大学,科教智力资源支撑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当地企业技术升级、产业升级的迫切需求。
其次,科技服务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宁波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面临科技服务业发展落后、科技服务能力相对较弱等系列问题。以创业孵化服务为例,宁波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多停留在粗放阶段,以提供厂房及办公场所、配套设施等基础服务为主,而技术信息服务、投融资服务等高端增值服务涉及内容少,专业化、社会化发展水平不高。
第三,产业转型升级压力大,近期拓展空间有限。从产业整体结构来看,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产业结构仍处于演化、升级过程阶段,产业转型压力大。在工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为45%,传统制造业占比达到55%;服务业领域,传统服务业占比达到88%,研发设计与检测认证等新兴服务业占比仅为12%。此外,从发展空间上看,虽然核心区可供建设土地面积为22.5平方公里,但近期可建设用地仅约为3.5平方公里。
第四,跨部门协调的体制机制尚待完善。目前,宁波高新区创新创业管理机构、枢纽组织之间缺乏有效协作模式;管理体制机制存在主管职责划分不清等问题,使得创新创业服务难以统筹。
三、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发展路径
笔者认为,宁波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要实现科学、快速发展,应坚持以产业引资源,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按照“高端要素引进提升、创新资源衍生原创发展、机制改革创新服务”三条路径齐头并举,基于现有创新创业平台基础,强化补链、增链,以完善创业服务网络吸引全球高端创新要素资源,以体制机制创新引导人才、资本、技术、产业的高效对接,以原创技术成果商业化衍生一批创业企业、领军企业,辐射引领全市乃至全国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全球新材料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全国新材料创新中心和人才高地。
首先,应发挥新材料产业基础优势,链接全球高端要素资源,提升创新创业资源层次。应围绕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以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灵活的人才体制机制吸引集聚高端创业创新人才。一是发挥创业大厦、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孵化平台载体作用,吸引跨区域创业者、“空中飞人”、系列创业者等新型产业组织者的入驻;二是依托驻外机构、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科技中介的海外网络以及宁波在外华侨的人脉资源,采取项目合作、机构聘任等多种方式,吸引国内外一流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等人才,参与新材料科技城的重大技术攻关研究。
同时,要发挥宁波产业基础及产业链优势,依托现有科研机构,以产引商、以商引商,集聚高水平创新主体资源,增强持续创新能力。一是发挥宁波新材料产业优势,依托行业龙头企业、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等科研院所,积极吸引国外知名科研院所在甬设立分支机构,与企业合作共建产业研究院、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开展协同创新。二是发挥宁波新材料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作用,联合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提升创新能力。
其次,整合资源,实施重大平台补链创新工程,构建完善创新创业网络体系。应整合区域资源,着力服务水平及能力提升。一是依托宁波市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市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着力现有孵化器、加速器等资源的整合重组,统筹规划,建立高效组织管理协调机制;二是探索“天使投资+创业导师+创业培训”、“创业导师+持股孵化”等孵化新模式,提升完善孵化功能。
同时,积极谋划布局补链、强链项目,构建完善集“预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于一体的创业孵化体系。一是加快推动建设概念验证实验室、创业苗圃等预孵化器平台建设,为原创思想、技术搭建孵化平台载体;二是加快推进宁波新材料(国际)创新中心、新材料大学创新园和新材料国际创业社区等三大载体建设,与现有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大厦、产业园等载体构成全链条、全要素、全社会、多功能、多形态的创业孵化体系。三是依托一区(城)多园,谋划布局一批产业专业园,打造新兴产业集聚地。
第三,着力技术转移转化,加快创业企业培育,助推企业快速发展。应鼓励引导技术成果商业化,培育一批创业企业,壮大产业发展源头。鼓励留学生归国创业、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科研人员技术创业等,从创业主体、创业资金、商业模式、孵化器等方面,对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专、特、精、新”特点的创新创业企业。
同时,助推高成长企业加速成长。深入实施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对于高成长企业科技创新项目优先纳入宁波市科技项目计划,进行重点支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的瞪羚企业,为新兴产业发展注入活力。
此外,重点培育壮大高技术大公司。一是鼓励支持企业创建国际品牌,强化区域品牌的整体策划、推广。突出龙头企业总部经济特征,强化品牌示范效应。二是引导企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合作联盟。依托高技术大公司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通过创新产品集成拉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产业组织能力。
第四,着力推动科技服务体系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应建设专业行业技术服务平台。围绕高性能金属材料、磁性材料、先进制造等优势细分领域,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以市场化机制建立一批专业行业领域的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与现有的药品与医疗器械、电子信息产学研综合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食品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等共同构建为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成长企业提供研发设计、质量检测、样品分析等专业技术服务网络。
同时,完善专业领域科技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国家公共检测检验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着力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加快引进科技金融、技术转移与交易、管理咨询、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训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搭建集科技咨询服务、科技空间服务、科技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科技服务网络。
第五,围绕企业发展需求,创新金融服务环境。应建立完善科技金融信用体系。成立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科技企业信用促进会,建立宁波市科技企业信用信息库,开展对园区及宁波市科技企业征信、信用评级、信用调查工作;完善企业信息传递机制、企业守信激励机制、企业失信约束机制和惩罚机制等一系列信用制度,推动统一、完备、全覆盖和一体化的征信平台建设。
同时,加快推进创业投资体系建设。依托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完善天使投资引导机制;强化天使投资者的认定、备案、服务及支持,引导鼓励境内外个人开展天使投资业务;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支持创业企业发展;支持宁波市天使投资俱乐部设立及运作,促进投资人与投资人、投资人与创业者对接。
此外,实施银政企合作计划。探索建立资金池、政府增信平台、担保赔偿准备金等模式,建立完善银政企三方合作的中小企业投资贷款风险共担机制;建立银政企合作贴息项目库,对入库项目贷款进行贴息资助;搭建银政企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银政企合作洽谈会,开展科技金融宣传推广和信息交流活动。
第六,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抓手,打造创新改革试验区。应探索建立科技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积极对接国家《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要求,以目标和绩效管理为导向,试点改革项目评审机制,加强项目承担单位内控监管、建立专家公开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将新材料科技城打造成宁波科技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先行区。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技术交易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科研成果公开交易制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探索区域联动发展新机制。一是建立由宁波市政府主管领导、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和镇海区政府主要领导人参与的新材料科技城建设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组织解决新材料科技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二是探索在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的统一规划下,采用市场化的方式,以项目合作为主的一城多园联动模式,创新合作招商、项目、技术转移机制,推动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的优惠政策对转移项目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