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发布公告,授予全国22个市、县(市、区)“国家生态市、县”称号,宁海县位列其中,成为我市首个国家生态县。
宁海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发展战略,通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提升生态环境、健全生态制度、弘扬生态文化等系列综合举措,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省级生态县等称号。“十二五”期间,宁海更是投入142亿元推进生态县建设十大行动,建成生态重点工程50个,森林覆盖率提升到63%,获得省级绿色单位28家,市级绿色单位82家,17个乡镇(街道)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
去年,宁海县专门成立大环境整治办,聚全县之力打好“六治三清”攻坚战。治水累计投入40亿元,重污染企业、畜禽养殖业整治到位,“清三河”任务全面完成,“三改一拆”完成率、“两路两侧”处置率居省市前列。目前,总投资400亿元的“美丽县城三年行动计划”正在全面实施。
2015年度监测数据显示,宁海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1天,优良率88.4%,细颗粒物(PM2.5)浓度、中心城区降尘强度分别比上年下降3%和5%以上。在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中,宁海连续四年居全市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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