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媒体报道了鄞州推行生态安葬,户籍人员可免费入葬的新闻。几年来,这一措施为百姓节约买墓地费用4.45亿元。公墓建设和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清明节前夕,宁波市民政局、物价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墓建设管理。
严禁在公路两侧建设公墓,控制公墓数量
此前,媒体多次报道,台风过后,发生山体滑坡,公墓损毁严重。比如,去年台风“杜鹃”过后,有乡镇2500多座公墓受损。这牵动了很多家庭的心。公墓的规划、选址显得尤为重要。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会同规划、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制定和完善本地公墓建设规划。
公墓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选择有植物覆盖且利于排水的地形,避免选择容易发生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位置。严格执行墓葬用地规定,充分利用历史形成的墓葬点,利用荒山荒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建设公墓。禁止在“两路两侧”、“三沿五区”限建范围内建设公墓。
要依据现有公墓穴位存量、已安葬数量和城镇居民年均死亡人口数量,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对公墓数量、墓穴数量和占地面积实行总量控制。
《通知》要求清理整顿违规建设公墓。符合建设条件和标准的公墓,要及时办理审批手续;违法违规的公墓,要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土(林)地原状。
墓穴面积不超过0.7平方米,墓碑不高于0.8米
受传统思想影响,很长一段时间,人们追求“厚葬”。这对家庭来说,是笔不小的负担,更对节约用地、山林保护造成严重影响,一度出现了死人与活人争地现象,青山白化现象明显。
根据《通知》,宁波将严格墓穴建设标准。按照节约土地、保护山林、美化环境的原则,推进公墓规范化、园林化建设。
具体来说:墓穴的面积,每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表面高度不得超过0.8米。墓穴建造时,墓区绿地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50%。
对老墓区绿化没有达到标准要求的要进行补种,改变公墓建设造成“青山白化”现象。
在配套设施建设上,通知各地对公墓墓园的布局、道路、绿化、景点、防火、给排水、电力通讯等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全防范设备设施不齐全、园区排水不畅、墓区道路配套建设不完整的有关公墓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完善公墓配套设施建设。
有条件的地区要探索建立公墓建设管理基金,按公墓年销售比例提取,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乡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墓维修动辄几万元,还不得还价,因为这个维修必须由公墓管理处来进行,个人不得私自维修。”本报去年接到多起公墓维修方面的投诉并作了连续报道。比如,3万元买的墓维修要4万元,扶个倒掉的柏树1000元,换石板3000元,补几个裂缝4万元、整墓外立面维修20万元……公墓“天价”维修费让家属为难。不修吧,愧对过世的老人;修吧,价格实在太高。
《通知》要求加强公墓经营行为的监管,各地要建立健全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督促公墓单位按规定与用户签订《宁波市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按规定提取公墓维护经费,并单独建账,实行专款专用。要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公墓经营(服务)许可证、公墓用户须知、营业执照、收费项目标准等有关证照、规章制度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乡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或开展租赁、招商引资、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
价格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公墓单位建立健全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执行有关价格政策。市民如果发现公墓经营管理单位有乱收维护费等情况,可以直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