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0日讯社会资本投资人力资源服务业,最高可获300万元奖补,每帮助我市企业引进一名顶尖人才落脚扎根,作为“红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获得10万元资助,选送人力资源行业优秀人员攻读硕博,毕业后,学费可由政府提供一半的补贴……
这些实打实的扶持政策,是我市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而放出的“大招”。昨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及相关实施细则,于本月起同步开始实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我市每年新增的各类人才中,超过40%由各类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产值超过百亿元。可以说,许多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牵手”我市企业,背后能看到人力资源服务这个“红娘”的身影。
正是因为如此,本次出台《意见》,我市对于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支持可谓不遗余力:将探索建立宁波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基金,鼓励风险投资或天使基金等社会资本投资人力资源服务业,对无政府基金参与、基金总额3000万元以上的宁波各类投资机构,在投资人才创办的创新型初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比例超过基金总额30%,或者累计投资上述类型企业超过3000万元的,可申请财政补贴。财政补贴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的6%,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家投资机构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同时,为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对于挂牌国家、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我市也将给予100万元到200万元不等的奖励。
为了鼓励人力资源机构积极引才引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引进符合我市人才发展新政相应条件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并和本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最高可获10万元引才资助,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可获30万元引才资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我市整体引进科研大院大所或是特别高端的智力项目,还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获得奖励支持。
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培养,对于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取各种形式引入高级管理人员,我市也将按每人5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优秀人才攻读硕士、博士的,在毕业后,我市将给予培养人选50%的学费补贴。同时,我市还将搭建各类合作对接平台,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资本+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举办中国(宁波)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和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会;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与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