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16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政策出台。据宁波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项目及分值同2015年保持一致。
通讯员 陆灵刚 记者 章萍
政策类加分
华侨和现役军人子女加6分
●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市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市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6分投档;
●按《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政策,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加6分投档优待;
●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加30分投档。
竞赛类加分
省青少年信息学竞赛获奖者可加分
1.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的一等奖获得者加8分,二等奖获得者加6分。
2.参加市教育局与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一等奖获得者加6分。
这五类体育艺术类竞赛获奖可加分
1. 参加浙江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
2.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下列体育竞赛(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项目仅限田径、排球、游泳、健美操);ZSBL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十强赛或总决赛;ZSTL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总决赛;ZSFL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ZSSL省中小学生游泳联赛总决赛。
3. 参加宁波市第十七届运动会(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项目仅限田径、游泳、篮球、排球(沙排)、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射击、武术、蹦技、体操(艺术体操)、重竞技(拳击、举重、摔跤、跆拳道、散打、柔道)、水上(帆船、帆板、皮划艇、赛艇)。
4.参加由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列入计划的全市中学生体育竞赛(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
今年符合加分条件的比赛项目经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共同确认如下:宁波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宁波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ZSBL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ZSTL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ZSFL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
5. 2013年12月-2016年5月,获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A级证书者加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