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航运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正式开始申报,这标志着该市航运物流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凡宁波大市范围内成立满两年的航运物流企业中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或分公司必须参加申报,可以通过:宁波市企业信用网、宁波航运交易所或直接上网申报平台。
届时,获评的A类企业将享受行业公共平台优惠服务,享受航运交易所及航运订舱平台的 “诚信企业”品牌宣传及其服务的费率优惠,获得企业信息化建设支持以及银行优惠房贷等优惠政策。
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 (包括B类),根据企业的资金需求,在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下,可根据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供授信支持;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定价,一般不高于基准利率上浮20%;在授信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银行授信审批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此前在2015年,江东区率先试点了航运物流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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