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近期表决通过的《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设置专章规范“低碳生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鼓励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这部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组织建设全省低碳生活智慧应用,开发低碳场景,建立个人碳账户和碳积分激励机制,引导全民践行低碳生活。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废旧纺织品定向回收、梯级利用和规范化处理,支持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鼓励公众通过捐赠、兑换积分等方式处理闲置衣物。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参与“光盘行动 ”,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规范二手商品交易,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单位和个人购买绿色产品的,可以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条例指出,浙江省发展绿色家装和装配式装修,鼓励单位和个人优先选用绿色建材和绿色智能家电、节水器具、节能灶具等家居产品。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城乡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和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记者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