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划引领,科学谋划强体系。完善区域性垃圾治理规划体系,落地《城镇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等5个规划,实施《舟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健全日常治理和联合监管机制,明晰建筑垃圾治理职责,形成“一个离岛统全域”的生活垃圾处置模式。二是全程治理,推动落实见成效。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行动,规范建筑垃圾源头产生、中间运输、末端消纳和资源化利用等全过程。目前,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率均保持100%,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85%,回收利用率66.9%,均达到省定目标。三是数字赋能,智慧监管求突破。完善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车载定位、实时监控等系统,全域推广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加快贯通物联网设备,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和精准度。目前,已在全市181个小区安装智能AI垃圾分类投放设备300套,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闭环率保持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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