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

首页>地方频道>宁波>民生

宁波全面推进“放心消费”行动

   从宁波市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近日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以提升我市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以及消费者的“满意度”。

  据通报,2017年上半年,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95.4亿元,同比增长9%;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0249.9亿元,同比增长21.1%。市民的消费层次有所提升,消费结构有所调整,消费需求日益品质化、个性化,网络消费、绿色消费、农村消费、旅游消费等新消费模式和消费领域快速发展,新的消费潜力不断释放。但与此同时,新的消费问题不断出现,消费维权的模式亟待创新和转型。

  针对这些新的消费问题,我市将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行动、“质优宁波”行动、放心消费示范创建行动和“放心品牌”打造行动等六项行动,同时完善放心消费文化培育机制、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消费纠纷高效便民处理机制以及社会监督机制等六项机制。到2020年,争取实现市民群众对消费环境抽样满意率在85%以上,消费纠纷自行和解率在80%以上,消费投诉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消费者对“放心消费”行动认同感在85%以上。

  据介绍,消费者可以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估。消费者若发现经营者违背其张贴在店内的承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7192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