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宁波市启动普通国省道营运期巨灾风险保险创新试点工作,这是全国首个“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花落宁波之后,首个正式落地实施的重大保险创新试点项目,也是全国地级市以上城市首个普通国省道营运期巨灾保险项目。
宁波市普通国省道营运期巨灾保险涵盖了台风、强热带风暴、龙卷风、暴雨、洪水、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8大巨灾风险引起的公路损失,为宁波市境内的804公里普通国省道提供累计最高达2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以“三升两降一建立”(即提升普通国省道风险抵御能力、风险管理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降低损失发生概率、灾毁损失程度,建立普通国省道营运期保险宁波样本)为目标,一年来试点工作按照保险+服务的创新模式,不断建立公路巨灾保险风险管控体系,大幅降低了国省道巨灾损失发生概率和灾毁损失程度,成效显著。
一是创新政府社会治理方式。保险机制引入打破灾害损失救助主要靠政府部门的“惯性思维”,为受灾公路提供及时、有针对性的损失补偿,促进灾害损失主要由政府承担向全社会共同分摊的转变。通过保险服务有效提高灾后抢险、水毁修复工程量核定等工作效率,将更多政府资源投入到普通国省道巨灾风险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去。
二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引导作用。通过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相对稳定规模的保费,运用保险公司多途径、多层次的风险分摊体系来实现普通国省道营运风险转移,提升财政资金风险预防效用,调动更多的资源参与风险抵御。
三是力助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本试点工作是对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实施意见》(甬政办﹝2016﹞89号)中“探索开展公路巨灾保险试点”要求的积极贯彻,有效填补了普通公路营运期巨灾风险保障的空白,进一步促进了宁波巨灾保险制度体系的完善,努力打造一套集“专属产品+特色服务”于一体的普通国省道营运期巨灾保险“宁波样本”。
四是建立了新型常态化公路巨灾风险管理制度,公路巨灾风险管控作用日益凸显。采取“以防为主,防治并重”巨灾风险管理策略,创新提出“四个一服务”(设立专项风险资金池、建立预赔机制、成立专职风险巡检机构、搭建公路风险管理平台)的创新运作模式,建立了一套围绕“日常巡检打基础、灾前巡检强管控、灾中巡检保畅通、灾后巡检提修复质量”的新型常态化公路巨灾风险管理制度。试点以来,累计完成了40余座桥梁、200余座边坡的日常巡检工作,结合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提出了50余条管控建议。在“泰利”等台风来临前,针对重点风险源开展了10余座桥梁以及50余座边坡的灾前重点巡检工作提出管控意见30余条。公路部门根据管控建议及时采取了管控措施,确保宁波市普通国省道安全畅通运营。“十二五”期间,宁波市普通国省道灾后修复及抢险资金平均每年需3000多万(其中2013年近1亿),今年通过保险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降低了国省道损失发生概率和灾毁损失程度,截止目前,宁波市普通国省道灾后修复和抢险资金仅300万。
五是保险理赔快速精准。一通过建立灾中预付赔款机制,灾中增设应急保畅费用项目,提高现场查勘及定损工作时效,全面提升应急抢险的资金保障能力。二通过灾后巡检密切跟踪灾毁公路的修复或重建的进展情况,协助开展工程质量过程管理,强化工程质量控制。
六是首创公路巨灾风险等级研究。该保险为全国首个开展试点公路巨灾保险项目,公路巨灾风险评估体系尚处于空白状态,风险管理如没有科学理论基础的支撑,将直接影响本项创新试点工作的最终成效。为切实填补这一空白,打通缺乏理论体系的制约,市公路局联合保险公司在灾害风险辨识、风险评估方法、风险管控策略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研究探索建立普通公路营运期巨灾风险评估、预警与管控体系。
下阶段我们将深入开展试点三年首年工作绩效评价,继续深化保险风险研究,提升保险理赔时效,完善公路巨灾保险管控风险管理体系,巩固提高保险风险管控“三升两降”成效,加快打造“保险+服务”的普通公路营运期巨灾保险“宁波样本”,为宁波市建设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