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8日讯 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波市再次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实施项目调整为7大类17个分项。新政策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所有参加(含参加过)失业保险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单位都能受益。据初步估算,2013年宁波市各项补贴的预算安排将达到7.5亿元。
上班族的好消息:扩大技能培训补助范围
新政实施后,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定点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职业资格培训或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可以获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的标准是取得《宁波市职业技术培训证书》及初级、中级、高级技能(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者,分别给予200元、500元、8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的补贴。
此外,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能力考核的,拿到证书后,也可获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创业者的好消息:带动1人就业补贴2000元
新政策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贴息、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创业培训等5项补贴性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在市级统筹区内,新创办的企业招用本市户籍人员,每带动1人就业,每年补贴2000元,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同时,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也大幅提高,从原来的5-15万元提高到5-50万元。
宁波市户籍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级统筹区内新创办创业实体,符合条件也可以享受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
中小微企业的好消息:补贴失业保险单位实际缴费部分50%
失业保险基金还将用于企业补贴,帮助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新政策在保留原先“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基础上,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扩大到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也就是说,保持就业稳定的中小微企业,可以获得企业失业保险单位实际缴费部分50%的补贴。
此外,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还可以享受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相比以往,对象不再局限于接受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的用人单位。
今后,不仅只有企业,事业及机关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群,也都可以获得由失业基金支出的社保补贴。
提醒:春节前6个补贴项目可申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在春节前有6个补贴项目可开始申报了: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困难企业稳定就业补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