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要牢牢坚守公正司法这条生命线,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就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为促进司法公正,宁波做了不少探索和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像少数执法司法人员作风不正,执法司法不规范、不文明,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现象依然存在。在各类社会矛盾多发频发的今天,公平正义成为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法治作为调节利益关系、促进长治久安的利器,必须充分发挥“公正天平”、“正义之剑”的作用,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司法不公的现象。
坚守公正司法这条生命线,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在党的领导下,尊重司法规律,结合宁波实际,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在司法办案各个环节筑起最严密的“防火墙”,对司法不公行为架起真通电的“高压线”,切实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做到对司法腐败“零容忍”,让神圣的司法权不受人为因素的干扰。
坚守公正司法这条生命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遏制司法不公,不仅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还要把规则置于阳光下。无论是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还是全面推进审判、检务、警务、狱务、执行公开,都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使司法权更加透明、更有权威、更好地取信于民。
坚守公正司法这条生命线,必须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是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要把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总体规划,教育引导我们的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律师队伍、政法教师队伍,始终保持对党的信仰、对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律的尊崇、对职责的坚守,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惜职业荣誉,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守护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更是“100-1=0”的工作。市委全会对保证公正司法作出了全面部署,只要我们狠抓落实,就一定能够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筑起保证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实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