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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出炉

  本报讯(记者周骥)宁波启动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市政府部门将从43个缩减到40个。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获悉,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复的《宁波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我市将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卫生局除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相关职责以外的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风险监测等职责,整合划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卫生局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相关职责划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等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组建市商务委员会。将市贸易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委员会。不再保留市贸易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此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去年上半年组建并挂牌运行。

  其他市级部门(单位)调整还包括: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厅管理的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服务业综合发展办公室,其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增挂市政府研究室牌子;市科学技术局增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市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更名为市经济合作局,继续挂市对口支援工作办公室牌子;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农业局管理的副局级事业单位,撤销市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增挂的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牌子。

  根据方案,新一轮改革还将推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统筹推进相关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等方面的工作。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我市将实行“瘦身”与“强身”相结合,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不含政法部门)的编制(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原则上按照5%的比例精简,精简下来的编制主要用于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人员力量。根据省里的要求,建立事业编制宏观调控机制,市本级事业编制(不含医院、学校)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统一按照5%的比例精简,精简下来的事业编制由省集中管理,根据实际统筹调配使用。严格控制参公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建立参公事业单位编制专项管理制度,市本级参公事业编制以2013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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