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专员办从四方面入手,完成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审核工作。
一是明确岗位职责,审核层层把关。通过建立内部审核的权力制约机制,规范审核行为,保证审核质量。明确规定由负责审核的岗位人员通过资料及现场审核,对申报的材料提出初审意见,交由业务处室负责人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后报办领导审定,从制度上保证了审核工作的规范性。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审核效率。此项审核工作事关民生,政策性较强,且涉及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棚改办等部门,为按时高质量完成审核任务,我办主动与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多次进行沟通,对申报资料、申报口径、程序等进行了明确,提高了效率。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坚持查调结合。在审核中对目前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调研,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以堵塞管理中的漏洞,从而达到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四是树立服务意识,提升监管质量。审核过程中注重树立服务意识,服务与监督并重,提高审核质量。严格履行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向各申报单位承诺审核时间、公开审核程序,并在依据政策严格审核的前提下,注重服务,加强沟通,耐心宣传政策,确保审核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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